(小李飞刀同人)李寻欢与阿飞 - 分卷阅读9
李寻欢看见太阳在阿飞身后升起一半,朝阳如血,霞光万丈,阿飞在一片红彤彤里冒出了头,衬着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以及鲜艳得能凝出血的红色,阿飞仿似从一张美丽的彩色画卷中走来。
他身板挺直如标枪,脸上带着一种常年大山生活的野性和这个年龄少见的坚毅,像一匹强大的狼王,从红色天地里缓缓走入人间,桀骜,而孤独。
待他看见李寻欢的身影,桀骜孤独的狼忽地露出一丝从心底往外发出的微笑,犹如春风下消融的冰雪。
太阳恰在此时完全升起,照亮了阿飞的微笑,好似阿飞一笑,整座大山都发出光一般。
李寻欢有一种目眩神迷之感。
他一直知道阿飞长得英俊,两人第一次见面,入关的雪路上李寻欢遇见阿飞,阿飞那时衣着朴素,神情疲惫,依然难掩那种独特的冷冰冰的英俊。如今阿飞还小,与成年相比少了些冰冷和强悍,多了丝单纯和干净,另有一种不同的帅气可爱。
“阿飞!”李寻欢迎上去,叫了一声。
李寻欢道:“你回来了?”
阿飞道:“我回来了。”
这好像是一句废话。
说了这句废话后,两个人就一起冲着对方笑。
什么都不说,只是笑,微微地笑。
仿佛要这样笑到地老天荒。
终于阿飞开了口:“这么早,怎不多睡会?”
李寻欢温柔地道:“你不在家,我怎睡得着?”
这话听在阿飞耳里,尤其舒坦。
李寻欢看见阿飞手里拿了披风和酒坛,二话不说先从阿飞手里抢过酒坛。
阿飞站在李寻欢面前,踮起脚尖把披风给他裹上,这是一个近似于拥抱的动作,李寻欢低头看着小小的阿飞,帮自己裹披风的阿飞,眼角眉梢笑意更浓,他感觉得到这个孩子对自己的重视,他为自己重获友情而高兴。这次的友情里又有些不同,阿飞是自己慢慢看着长起来的,两人朝夕相处大半年,李寻欢对他除了兄弟义气外还多了些自己也说不明白的什么东西。
不管多了什么,李寻欢知道的是至少目前为止,这感觉还不坏,也就听之任之了。
“我的披风怎么在你手里?”李寻欢问。
“我赎回来的。”阿飞说得云淡风轻,完全没有提赎回的过程有多么艰难,待到把披风披好,见到那人又变成初见面时那般高大俊美,阿飞觉得自己无论做什么都是值得的,“以后不许再当,我养得起你。”
李寻欢被阿飞孩子气的话逗笑了,痛快答应一声:“好。”
李寻欢拉过阿飞的手,向屋内走去。
阿飞被他拉着手,感受到掌心的火热,莫名紧张起来,紧张得手心直冒汗。他抬头瞥一眼李寻欢,李寻欢正常走路,根本没注意自己,于是阿飞悄悄地挣了一下,挣开李寻欢的手,随后手腕一转,变成阿飞拉住李寻欢。
做完这一切之后,阿飞只觉得心脏狂跳起来,好像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天大坏事一般,就是在镇上想杀人的时候都没有这样紧张激动过,阿飞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
一边紧张,一边又开始不满足。没握住李寻欢的手之前,只想握住他的手,握住他的手之后,又想扑到他怀里。阿飞记得李寻欢的怀抱,不同于娘亲,那是坚硬厚实的,温暖强悍的,男人的怀抱。
扑到他怀里,又不如抱住他。
刚刚给李寻欢披上披风时的短暂接触,让阿飞记忆深刻。
他想抱着他。
苦无理由。
而且自己这一张笨嘴也不知该如何开口。
如果不打招呼突然去抱他,会不会显得很奇怪?李寻欢会不会不高兴?也许不会不高兴,那人是个脾气挺好的人,又那么宠着自己,不过万一呢?有一丁点惹李寻欢不快的可能,阿飞都不会去做。
就这样吧,只牵着手也挺好。
阿飞希望这条路长点,时间慢点,让他能一直牵着李寻欢的手。可惜路总有尽头,时间总有结束,李寻欢来到屋内,自然而然地松开阿飞,右手拔去酒塞,仰脖喝了一大口酒。
清冽的酒水顺着嘴角流出,流过下颌坚毅优美的线条,流到喉结处,喉结上下滚动,吞咽烈酒,最后酒水在沾湿一小块衣领之后,钻进胸膛,倏忽不见。
阿飞忽然口干舌燥,也想喝酒了。
李寻欢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了大半坛,放下酒坛,长出一口气,叹道:“好酒,我已很久没喝到这么好的酒了,这是十年的竹叶青。”
阿飞一愣,神情冷淡下来:“那掌柜的骗我说是二十年。”
“镇东头那家酒铺?那家酒铺里倒是有一坛二十年竹叶青,掌柜指着它做招牌,怎肯轻易给你?有十年的已不错。”李寻欢又笑道,“阿飞,你终于肯给我买酒了,多谢。”
阿飞道:“我之前没钱,你如果想喝酒,我以后天天给你买,但你不可喝醉。”
李寻欢叹气:“唉,这么说喝酒也不能尽兴了,阿飞,你才十二岁,怎么像个管家婆一样啰嗦。”
阿飞道:“总之我说不可以。”
李寻欢揉一把他的头,“好了,快把衣服脱了我看看你的伤。”
阿飞奇道:“你怎知我受了伤?”
李寻欢把手里的酒坛放在桌子上,去药箱里拿出一瓶药粉和一卷纱布回来,把阿飞按坐在炕上,站在他面前解他的腰带。“我闻见你身上的血味了,让我看看。”
阿飞感到李寻欢修长灵巧的手指正在解自己腰带,浑身紧绷起来。之前李寻欢对他有身体接触他会觉得开心,如今不知为何却愈发紧张。他怕自己心跳声太大,连李寻欢都会听到,身体微向后仰,双手撑在炕沿上。有心想说自己脱,又贪恋这种近似于折磨一般的快乐,不愿叫停。
李寻欢把阿飞上衣脱去,露出一副坚实的光裸的少年躯体。
阿飞脱下衣服,才显得有肌肉。
手臂细长,胸脯鼓起,腰细瘦。白皙,细腻,有光泽,几条长长短短的伤疤在胸前背后纵横交错,显现出这是一个吃过苦的人。
李寻欢有些心疼他的伤疤,很容易看出这些伤疤都是与野兽搏斗而来,阿飞的功夫也就是这么练出来的。
左肩被动物利爪划出三道红印,中间一道最深,皮肉外翻,周围红肿,又被水泡得发白。李寻欢脸色沉了下来,有些凝重,“你沾过水?”
阿飞点头:“我回家前洗了澡。”
李寻欢怒道:“你不要命了!受了伤怎么还洗澡?不能等回家处理完伤口再擦身么?”
阿飞道:“我以后不会了。”
这样乖乖认错的阿飞让李寻欢有气没处发,下手重了几分,疼得阿飞龇牙咧嘴,也不叫出声。李寻欢见了又忍不住心疼,且深深后悔自责,手上立马轻了——阿飞笑了。
他本来没那么疼,再重的伤都当家常便饭,他是故意龇牙咧嘴惹李寻欢心疼的,果然那人一旦心疼自己,便不会再气。装疼示弱,这招百试百灵,阿飞在相处中慢慢掌握了李寻欢的弱点。
李寻欢小心翼翼地给阿飞上药,轻手轻脚,连呼吸都放轻,眉头蹙起,全神贯注处理阿飞的伤口,一丝不苟,认认真真。
阿飞偷偷用眼角余光注视着李寻欢,笑得十分开怀。
李寻欢,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本来可以有许多办法躲开那只老虎的利爪,但因为你会帮我包扎,所以我就不愿去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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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阿飞的武功进步神速,打猎变成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山里的野兽无论是恶狼还是老虎,见到阿飞都绕路走。阿飞打到的猎物越来越多,品种越来越名贵,每隔一段时间去镇上卖掉,两个人的生活渐渐好了起来。
正如阿飞所说,他“养得起”李寻欢了。
李寻欢虽然决定不教阿飞武功,不过有时见阿飞运功或出招错误还是忍不住指出,李寻欢眼光毒辣,修为精深,指出的地方往往是问题的关键,至此,阿飞练功,事半功倍。阿飞以前全凭自己摸索,有了李寻欢之后,进境何止一日千里。
就这样,平静的日子过了两年,阿飞转眼十四岁了。
十四岁的少年,已是成人的身高,且因阿飞身材挺拔,脊背挺直,站立时永远直得像一杆标枪,更显得他高,也更英俊。稚气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李寻欢上一世熟悉的冷硬和强悍。
阿飞仍比李寻欢稍矮,李寻欢知道等明年、后年、大后年……终有一日他身高会超过自己,然后有一天,他会像上辈子那样闯江湖,成为飞剑客,那时也是李寻欢功成身退之日。李寻欢刚来时热切盼望着见到上一世的飞剑客的英姿,现在又有点舍不得他小孩子的可爱。
“阿飞,”有一天晚上,李寻欢睡不着,躺在炕上,双手揉着阿飞的脸蛋,“你可不可以慢点长啊。”
阿飞一如既往地沉默,用那双纯净的双眸盯住他。
阿飞不想慢点长,正相反,他想快点长,再快点,越快越好,当他长大,他就可以保护李寻欢。他可以挣钱,他可以闯荡江湖功成名就,他可以建立自己的势力,他可以给李寻欢他自己认为的最好的生活。
他还可以去找他的亲生父亲。
他娘叫他成名,也是为了引出他的父亲。如果他被万人传颂,他的名字也一定会传到父亲耳朵里,他若成为天下第一,他就有本事按照母亲说的地址出海寻找父亲所在的岛屿。
到那时,李寻欢怎么办呢?
阿飞在夜里皱起了眉头。
原本他是很想见到父亲的,他想象过无数次父亲的样貌品性等等一切,当他见到李寻欢的时候,他想,若他真的必须有一个父亲的话,那么最好也就是李寻欢这样。
样貌清俊,武功高强,为人正直,善良而宽厚,温柔又高贵,以及最重要的是,对他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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