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同人)李寻欢与阿飞 - 分卷阅读8
月光如水,阿飞眼神如冰。
月光冷,阿飞的眼神冷胜月光。
他的眼里有一抹挥之不去的倔强。他想办的事,一定要办成。
晚风吹起阿飞鬓边一缕发丝,发丝调皮地挡住阿飞的眼睛,阿飞的神情在黑暗中愈发让人看不清楚。
李寻欢这么长时间以来竭力想让阿飞变得开朗活泼,现在看还是失败了,在面对除了李寻欢之外的人时,阿飞的话少得一如既往。
他甚至连一个字都没有跟掌柜和小厮说,只伸出左手,放在掌柜眼下。
他的意思再明显不过。
他拿来了钱,掌柜就应该还他披风。
掌柜的也意识到阿飞不好惹,想还了披风息事宁人,想起白天那奇怪的两个人——掌柜的不知道那是沉香和哪咤,又犹豫起来,只好按照那两人交待的,面有难色说道:“不是我不给你,实在是……你的钱不够。”掌柜的说这话自己都亏心。
阿飞仍然不动声色,看不出生气或者激动,正如他以往打猎与恶狼搏斗时一样,冷静得很。“你要多少钱?”
“按照我们这行的规矩,第一次来赎是二十两,第二次来赎就不是二十两,”掌柜伸出五根手指,“而是五十两。”
阿飞的手猛地握住剑柄。
浑身肌肉紧绷。
右肩微微向前,摆出一个攻击的姿势。
杀气在一瞬间从阿飞身上发出,在四周纵横盘旋。
掌柜和小厮立即感到呼吸困难,似乎空气都被挤压得变了形。
街边一片落叶打着旋飘下,被阿飞杀气所激,猛然从中断为两半,直直落了下去。
月光黯然失色,鸟叫虫鸣皆不闻,无人说话,万籁俱静。
只有掌柜和小厮喘粗气的声音,呼哧,呼哧,一声又一声。汗水从两人头上冒出,顺着脸颊往下淌,“啪!”,砸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
时间被无限延长,掌柜和小厮感到时间缓慢得令人发指,心脏狂跳起来,几乎有一种向阿飞跪地求饶的冲动,他们自己都不知为什么会这么害怕,也许是面对强者的本能。
“你的人头值不值五十两?”
阿飞忽然问。
掌柜张了张嘴,紧张得发不出声音。
小厮也同样说不出话来。
“如果值五十两,我杀了你,再将你的人头卖给你。”
“你什么意思?”掌柜吞了一口吐沫,艰难开口。
阿飞素来不爱跟人解释,他的回答是直接拔剑,在掌柜脑袋四周晃了一晃,随后收剑,一言不发,转身走了几步,从地上捡起装有虎骨的麻袋,背在身上,向夜色更浓处行去。
阿飞走了。
他居然就这么走了。
这时,掌柜的满头黑发才飘飘悠悠从脑袋上落下,渐渐变成个光头。掌柜战战兢兢用手去摸头,这一抬手,肩膀上的衣衫竟然也四散而裂,碎成片片蝴蝶。
头发掉落,衣衫尽碎,掌柜的脑袋和肩膀竟然没有一丝损伤,显然出手之人对力量的运用已登峰造极。
掌柜一拍大腿,下定决心,猛地大喊一声:“留步!”
阿飞顿住。
掌柜冲小厮大叫:“还不快把那披风拿出来!”
小厮如梦初醒,噔噔噔跑到里屋拿出披风,再噔噔噔跑出来递给掌柜的,掌柜的紧走几步,追上阿飞,双手把披风递给阿飞。
阿飞不发一言接过。
掌柜恭恭敬敬问:“敢问小兄弟,尊姓大名?”
“我叫阿飞。”
“阿飞……阿飞……”掌柜的轻声念了几遍,“我记下了,我姓俞,多谢小兄弟今日手下留情,以后有事可以来找我。”
阿飞神色不动,这种打开门做生意的人最擅长察言观色,说白了最擅长看人,他看自己惹不起,才拿出披风来,阿飞对他前倨后恭的态度没什么表示,淡淡道:“告辞。”
捧着披风走了。
一朵黑云上站着的四个人,在阿飞走后,议论起来。
小玉喜滋滋道:“给钱给钱!”
沉香和哪咤还在看。
玉鼎真人大喇喇喊道:“愿赌服输啊,快拿钱。”
沉香皱眉思索:“他的恶念明明被激发,怎会又被他自己强行压回去呢?”
哪咤也不明白:“我从来没有见过自我控制力这么强的人。”
小玉得意笑道:“这有什么奇怪的,有李寻欢在,阿飞就不可能变成一个坏人。”
玉鼎真人摇着扇子道:“不错,阿飞绝不会在李寻欢眼皮子底下杀人的,你们还没看出来吗?为了李寻欢他可以忍受任何屈辱。如果李寻欢不在,今日这两人已死了不知多少回了,毕竟上一世阿飞就可以为五十两银子毫不犹豫地杀人。”
沉香想的是另一件事:“他对恶念的控制力这么强,恐怕对情/欲亦是如此,看来他要是自己不愿意,没人能强迫他。”
哪咤道:“那可坏了,我看他一点也没有喜欢李寻欢的意思啊!”
小玉、玉鼎真人闻言都笑了起来。
“要我说,胜利已然在望,哪咤,”小玉道,“咱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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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阿飞赎回披风,背着虎骨,来到一家酒馆门前。
深夜,酒馆里还有一桌客人在喝酒,没有打样。
阿飞走进去,对掌柜道:“你们这里最好的酒是什么?”
掌柜的看阿飞一个半大孩子,一身血,深夜来访,古古怪怪,骇了一跳。“你要买酒?我这有一坛镇店之宝,二十年的竹叶青,你买得起么?”
阿飞把肩上扛的麻袋放下:“我用虎骨换你的酒,你换不换?”
虎骨?
这可是难得的稀罕物,听说四十里外的山里有老虎出没,无人捕得,难道这孩子竟然会有虎骨?虎骨归肝、肾经,有固肾益精、强筋健骨、益智延年、舒筋活血的功效,乃是上等的滋补佳品,价钱从来不便宜。
掌柜急忙从柜台后来出来,打开阿飞带来的麻袋,只见里面有一整副虎骨,骨表细腻油润,颜色灰白,骨质厚而坚实,乃是虎骨中第一等上品,吊睛白额虎的虎骨。
这一整副虎骨,换一坛二十年竹叶青,掌柜的赚大发了!忙叫小二把酒坛拿来,送给阿飞。
阿飞拎着酒坛,托着披风,向家中走去。
从小镇到家有四十里路,阿飞辛劳一天,此时想要的东西皆已得到,才感到疲累。肩头被老虎抓伤的伤口火辣辣地疼,阿飞没有理会,他想快点回到家。
一夜未归,不知道李寻欢会不会担心。
一想到那人在寒夜中咳嗽的佝偻背影,阿飞便感到心里像压了一块大石,喘不过气来,比自己咳嗽还难受。
这样一路疾行,不敢耽搁,天快亮时,阿飞离家仅剩二里地,路过一条小溪,阿飞偶然瞥见自己一身凝固的虎血,样子有些吓人,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怎能让李寻欢见到自己一身血的样子?
以前阿飞出去捕猎,很少受伤,如果身上沾了猎物的血,一定在外先洗干净再回家。
阿飞把披风和酒坛放下,脱下衣服,跳进溪水中。洗完澡,把外套也扔进河里洗了洗,自己闻闻,血腥味不那么刺鼻了,阿飞才重新把衣服穿好。
肩膀的伤口不再流血,隐隐作痛,阿飞小时候功夫不如现在,跟野兽搏斗受伤乃家常便饭,他是一个极能忍疼的人,并不在意这点小伤,拿着酒坛和披风继续赶路。
朝阳从山那边慢慢爬上来,开始一天的工作。阿飞背着朝阳向家中行去,脚尖点地向前飞跃,身轻如燕,步法极快。
阿飞回来的时候,李寻欢果然站在门口,眼望小路,像往常一样在等他。
李寻欢并不知阿飞去了镇上,他还在想阿飞一夜未归,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难猎的大家伙,既想去山里帮忙,又怕与阿飞错过。李寻欢从来不知道等待是这么难受的一件事,不知结果,什么都做不了,心悬在半空,没着没落,好在阿飞终于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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