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行 - 分卷阅读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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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伸手往烟灰缸里弹烟灰,努力压抑着手指的颤抖,在哑叔看不见的角度里,周澜的眼里是死灰一般的苍凉。

    第55章 匪气

    周澜尽可能的和他们呆在一起,有时候和云海说小时候的事情,就会说到云峰小时候,尤其在沧州的日子,周澜都会屏住呼吸听,生怕错过一个字,好似守财奴听见银票的声音,耳朵会贪婪的竖起来。

    他黑夜里微笑,笑着笑着眼睛就湿润了。

    云海讲的手舞足蹈,毫无察觉。

    在这样的旁白里,他可以专心致志的思念一个人。

    他的脑海中,有无数个杜云峰,杜云海口中所言,在他那里都成了画面,从小到大的,一路活蹦乱跳的在他脑海里成长。

    及至长大了,那人成了一个英俊的青年。

    他和他在一起度过那段生命里最刻骨的时光。

    这两段记忆,两厢合并之后,就完整了杜云峰的一生。

    这也是我的一生,他黯然的想——我最好的时候。

    周澜夜色中垂下眼,杜云海的呼吸平稳,想必已经安稳地进入梦乡。

    天津,海河两岸白茫茫。

    年根底下,平日里繁忙的渡口码头萧条了很多,做生意的都忙着拢账收账,连穷人都开始想办法置办点年货过个踏实年,但凡不是特别差钱的,也不会在年根底下卖苦力。

    祥和而又不景气的景象,对于杜云峰和宋书栋来说,算是入关之后的一个下马威。

    他俩找了一天生计,都没找到合适的营生。

    宋书栋人生地不熟的,一辈子活了快二十年还没出过关,甫一进热河境内就有点傻眼。

    这里人说的话口音变化越来越大,虽然不至于听不懂,但是总是透出陌生的气息。

    他在这傻眼的一时半会里,茫茫然地,也不知道能干点什么来钱的营生。

    他和杜云峰逃出关内,当初能卖的卖了,能当的当了,那点稀薄的盘缠早已捉襟见肘,可不能等着坐吃山空,要不然只能喝西北风了。

    大冬天的,西北风倒是管饱,到处都能灌上一口,躲都躲不掉。

    可惜就算他俩多才多艺,能喝风屙屁,那得也有个住的地方啊,现在是脑袋上一片瓦都没有。

    这举目无亲的放眼望去,举手抬足,除了喘气,什么都要钱。

    按理说,到了杜云峰家乡,该是如鱼得水,毕竟在故地,有熟人。

    可惜,眼下,就杜云峰那个不记人不记事的脑子,踏上这片家乡热土的同时,就从宋书栋“两眼一抹黑”的水平,晋级到二人“四目相对,一片茫然”的水平。

    到了天津的第一晚,二人挤在一家大车店睡了一晚。

    那大车店是个大通铺,一溜能躺着十来个老爷们。

    夜宿这里的,都是干体力活的糙人,拉车的,赶长工的,跑小本买卖的。

    要不是不确定明天能不能赚到钱,宋书栋才不会死活拉着杜云峰住进这乌烟瘴气的地方,他胆子小,也想住个安全稳妥的地方,可是钱袋太瘪了啊。

    杜云峰倒是没心事儿,一开始还往那气派的大饭店钻,宋书栋可不敢,他向来不是过了今天不想明天的性格,他爹那富户的过日子方法全遗传给他了,过一天余一天,年年有余,寅吃卯粮的事他可干不出来。

    他硬是把迈着大步的杜云峰,从那气派的大门口里生拉硬扯了出来,连推带拱的把对方弄进了人满为患的大车店。

    人多,那叫一个热闹。

    在一片“谈笑有荤话,往来皆浑话”的欢乐祥和中,宋书栋作为一个读过圣贤书的读书人,进过土匪窝的可怜人,还是深刻的认识到自己见识少了。

    但凡十里八村有点姿色的女性,都走进了这群糙老爷们的话语里,唇齿颠来倒去之间就扒了个精光,七嘴八舌的就将男女之事行了遍,颇有身临其境之感。

    “那叫一个翘,那叫一个大啊,白花花的,按上去弹起来,哎呀弹的手疼。”其中一个大黄牙的男人呲牙咧嘴的笑着,手还往另一个人胸前用力抓着。

    被抓的男人不仅不厌烦羞赧,反倒挺起胸脯配合出一声嘤咛,其他人一阵哄笑,好几个还毫不遮掩的抓了抓支起来的□□。

    宋书栋脸都烧起来了,他本来以为他见过的土匪都够浑了,没想到这些平时“看得见吃不着”的老爷们嘴淫以来更厉害。

    说的真真的,比真的还真。

    可能就是因为看得见吃不着,吃不着就更使劲的看。

    看得久了,想得多了,就把那大姑娘小媳妇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的想“透”了。

    想透了,说起来就更通透了,简直肆无忌惮,说一遍比真干过一遍更彻底,比真人更栩栩如生,比真事更活色生香。

    他回头看了看杜云峰,却发现对方一副冷淡摸样,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魂游天外。

    仿佛他自己在一个星球,其他人都在另一个星球。

    宋书栋叹了口气,这么长时间,他都已经习惯对方那个神魂不在家的摸样了。

    那些带颜色的笑话估计一句也没进他耳朵里,一碗热汤面,他捧着粗瓷大碗仰头连汤底都干了,低头一抹嘴,理直气壮的把碗递到宋书栋面前。

    他进大饭店理直气壮,进大车店也一派安然,从不怯场,也从不挑三拣四。

    至于那边一堆蠢蠢欲动的老爷们,一向热情爱结交的杜云峰理都没理。

    宋书栋都有点怀疑,跌落山崖的瞬间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丢魂的事,杜云峰的皮囊里现在住的那个灵魂到底是不是被偷换了。

    要是放在以前,在山上那会儿,杜云峰血气方刚的会如此柳下惠?那就活见鬼了,他自己比谁都能祸害人。

    不过宋书栋仔细一寻思,又觉得合理了,也许杜云峰就是不屑于理会这群人。

    这些人,说白了,卖苦力的,杜云峰倒不是看不起,他是看不上。田野里奔跑的狮子才不会为野狗驻足,更不可能嬉闹成一团,就算是遇到棋逢对手的敌人,杜云峰也是头独狼,他吃他的食,啃他的肉,他才不会和人去分享。

    所以,他是不会去凑这个热闹的。

    更何况,以他的脾气,他完全不需要□□来满足自己,他想要的,他会直接去行动,直到弄到手,吃进肚子里。

    于是乎,宋书栋和杜云峰成了这乌烟瘴气大屋格格不入的两个存在。

    再看那一群粗人,粗野得志同道合,没一会功夫,都混熟了,看紧了自己的钱袋的同时,互相间称兄道弟,

    杜云峰像个没心事的,连洗都懒得洗,直接躺倒热炕上伸胳膊伸腿。

    旁边有个赶车的四十多岁的络腮胡子,正听得浑身燥热,嘿嘿笑的同时,还自以为风趣地主动搭话。

    杜云峰根本就没在意这个人,几次没搭理,那人脸上挂不住,就骂骂咧咧来了一句:“问你呢,有火没,装什么大尾巴狼?”

    杜云峰看都没看他,自顾自的在枕头上拍了个合适的窝,咣当一声躺下,旁若无人地闭上了眼睛,

    “唉!你聋啊?”屋里人不少,络腮胡子脸上有点挂不住,就伸手去怼杜云峰的肩膀。

    一个常年干粗活的人,常年的不需要礼貌,出手就带着横冲直撞劲儿,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络腮胡子的手指尖刚碰到杜云峰的的一瞬间,杜云峰几乎是肉体快于思想的,下意识一把攥住那人的手。

    似乎稍顿了一瞬,随即他以众人都看不清的速度,熟练而随意的一扭,一转。

    只听见某处关节喀拉一声,络腮胡子整个人翻了一面,脸朝下屁股朝上的趴在炕沿儿上,一只胳膊以非常别扭的姿势被扭到了背后。

    那么大个汉子被扭成了鹌鹑。

    “你干啥?”杜云峰一条腿半跪的压着他的后背,很烦躁的问。

    屋里一下安静了。

    络腮胡子:“……”

    这句话该我问你啊。

    “我,我……”络腮胡子的肩膀神经似乎才跟上这个姿势,后知后觉的又麻又痛起来,他疼得五官移位,心里又害怕又后悔,嘴上就带了求饶的语气,怂人气顿时流露出来:“兄弟,我,我就跟你借个火啊,没,没有就算了,你快放开我……”

    杜云峰没动,就这个姿势,扫视了一圈屋里人,见五大三粗的老爷们各个面有菜色,他感觉很索然无味。

    就像一只老鹰掉进了鸡窝里,他是不屑于和一群食物抖威风的,他只感觉到迷惑,他怎么会在这,和这些不认识的莫名其妙的共处一室,无聊,而且无趣。

    “别惹我,”杜云峰把络腮胡子搡到一边儿,“离我远点。”

    他声音不高,但是屋里的人肯定都听清了,荤段子营造的热热乎乎的气氛立即烟消云散了,各回各自被窝地冷场下来。

    宋书栋本来想着这一晚上睡一铺大炕,挺不得劲的,他往日的那些经历,真是让他怕了,他年纪小,还没怎么接触过女娃,而对一切强壮的雄性动物,又都有不良记忆。

    眼下可好了——

    大通铺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国,一国是他和杜云峰,占着最温暖的炕头,另一国是其他人,好几个人挤坑稍。

    炕梢凉啊,可那些人宁可凉也不往这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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