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下地球去种田 - 分卷阅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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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少将的精神升级,本来就是他一手主导,如今计划顺利,他自然不会觉得不虞。

    在上辈子,秦少将本应该在返回首都星的路上精神力升级,在那之后,他一跃成为人类联盟精神力最强的人。

    那是另一个意义的升级,另一个从未有人踏足的领域。

    在那之后,陆续有人也同样摸到了这个门槛,这里面却不包括x。

    他上辈子是一个强者,却距离顶尖强者永远差了那一线。

    这次他再来一次,绝对不会让秦逾明顺利进入那个领域。

    他非常了解秦逾明这个人,在战场上是绝对不会退缩的,即便是精神力升级有征兆,也会压制到获胜之后。

    压制升级这件事,在之后的研究中表明,是十分凶险的一件事。重则精神海崩溃,轻也会留下隐患。

    现在的x,只有在这个时候有机会靠近秦逾明。

    现在的秦逾明,也还没强大到不可逾越。他便寻了个时机,刺激对方精神海,提前了升级的契机。

    这辈子,他不会再蠢到把神秘废星拱手送给秦逾明,对方自然再也无法彻底相除精神海中的隐患。

    这三天里面,x彻底和外界失去联系,神秘废星的事情虽说让他挂心,也不至于太过担心。

    卖家要价那么高,几年都没卖出去。

    虽说资料上并没有提及fq-488星系电磁风暴肆虐的事情,但能付的起这么一大笔钱的人,哪个买星球之前不会调查一番。

    只要通过星球勘测中心那边就能知道,没有傻子会花那么一大笔钱买这么个无法靠近的星系。

    x带着这种自信链接了星网,进入星球交易中心。

    ???

    我的488星系呢?我的宝贝呢?

    几天前他还在的?

    这么大一个星球,怎么就不见了?

    万源鹄的日子也不太好过,事情和他想像中的完全不一样。

    木琳指使吴助理引导自己去买太阳系,其中肯定有蹊跷。

    万源鹄不是莽撞的人,最初他只是打算在附近勘察一下,看地球是否和记忆中的一样。

    没想到,地球竟然和万源鹄记忆中的没有任何区别。

    美丽,宁静,没有任何危险。

    他顺利降落,并且十分精准的降落在了记忆中的故乡。

    再然后,所有的一切设备都失灵了,万源鹄成为了被流放在地球孤岛的鲁滨逊。

    他带过来的机器人管家成为一堆废铁,功能完备可以在星际旅行数个月的小型星舰也成了装饰品。

    幸运的是,他降落的地点是一个废弃的村落。

    地球上有人类文明存在的痕迹,和万源鹄记忆的一样。这个故乡的小村落,撤离的时候,科技水平似乎和万源鹄的那个时代差不多。

    不对劲的地方在于,时间像是已经沉睡。

    从村庄荒废的程度看起来,只是几年时间而已。房屋已经完好,菜地大多都已经荒废,野草丛生,却并未完全变成森林。

    万源鹄在来地球之前,查询了相关资料。发现在现在的人类历史记录中,完全没有提起过地球。

    他本以为,异世界的地球并非是人类文明的起源,这颗星球或许上面是蛮荒一片。

    降落之后却发现这里有人类活动的痕迹,并且还和万源鹄曾经生活的那个世界高度相似。

    这一切,都透露着不同寻常。

    万源鹄叹了口气,这些都是后话,现在生存才是最要紧的事情。

    在奇怪的地球上,他发现自己带过来的各种食品,居然不能填饱肚子。村子里倒是还有些食物,但上面的生产日期距离现在已经将近一千年过去,万源鹄还不想把自己毒死。

    好在村子里还遗留着一些别的食物,比如眼前的红薯地。

    他举起锄头,努力在荒废的土地上挖掘。

    这片红薯地没人打理,土地已经干裂结块,红薯是一种生命力非常旺盛的农作物。即便有些发育不良,依旧长得遍地都是。

    万源鹄挖出几个瘦巴巴的红薯,这就是今天的晚饭了。

    他的适应能力很快,加上这种生活比起如同科幻片一样的星际生活来说,本来就更贴近他熟悉的领域。

    短短几天时间,万源鹄已经凭单凭自己整理出了个能住的房子,也开辟了一块小小的菜地,把带来的种子都种了下去。

    思路很简单,外面带来的食物吃了填不饱肚子,村子里挖的红薯可以。

    没有人受得了一天三顿吃红薯,那就自己种菜好了。

    华夏民族,种菜本来就是涌动在血液里的天赋,更何况万源鹄还是一个山村里长大的孩子。

    这一切,对于他来说都轻而易举。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被困在地球孤岛算不得什么,吃饭才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万源鹄决定顺路去看看附近的灌溉系统是否还能用,他想吃白米饭。

    把水渠修一修,然后引水灌溉,打理一两亩水稻田应该还是可以的。

    走到半路,他听到路边的草丛里传来十分轻微的呜咽声,神情一变。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除自己之外的生物,地球孤岛上,除去昆虫,万源鹄没见到任何的活物。

    他跟着声音找过去,拨开草丛,看到里面蜷着一团毛茸茸的生物。

    那只覆盖着黄黑色皮毛的小动物蠕动一下身体,又发出一声奶声奶气的叫声。

    是一只小狗。

    万源鹄蹲下身体,用手背轻轻碰了碰小狗的鼻子,湿漉漉的。

    小狗崽出生不久的样子,似乎连眼睛都睁不开,万源鹄有些奇怪,又有些发愁。

    在这村庄附近没有生物,更加不可能会有母狗。

    万源鹄离了一段距离,在隐蔽的地方等了一会儿,希望能看到狗妈妈的出现。

    这么一条刚出生的小狗崽,他目前没有条件养活。如果它能有母亲照料,自然是最合适不过。

    太阳已经下山,四周依旧很安静,除了昆虫的鸣叫声外,就只有那只小狗可怜兮兮的哼唧声。

    声音越来越小,小狗很虚弱,狗妈妈却始终没有踪影。

    万源鹄的眉头越皱越紧,心里也焦急起来。

    他很喜欢狗。

    他的童年,是一条昆明犬陪伴长大的。

    那条名叫虎子的狼狗,如同兄长那般,守护了万源鹄的整个童年。

    虎子去世之后,万源鹄再也没有养过狗,对于他来说,虎子是他的家人。

    草丛里那那只小狗,和虎子一样,是一条昆明犬,甚至连毛色也几乎一样。

    想到这里,他果断站起身来走过去,轻柔地抱起了那只小狗。

    万源鹄抱着小狗回到家里,就开始苦恼起来。

    这小狗连牙都还没长,这该怎么办啊。

    按道理来说,羊奶是的最佳的代替品,可是现在万源鹄都在吃红薯度日,到哪里去找羊奶。

    他想了想,只能把红薯蒸熟了压成糊状,又兑了温水,之后一点一点喂到了小狗的嘴里。

    人类婴儿在没办法的时候,可以用米汤喂养,那小狗崽应该也没有问题。

    结果还是比较喜人的,最开始还需要万源鹄一点点送到小狗的嘴里,到后面小狗也似乎也发现这甜滋滋的东西的好处,开始主动舔舐起来。

    万源鹄感受这指尖的痒意,露出一丝笑来。

    “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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