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不起,超凶! - 分卷阅读12
锦簇的月季花丛传出阵阵芬芳,阳光洒在花丛间,在竹木地板上投下一片斑斑光影。
江漓由顾锦知带着走入内室,内室之中的琴架上放着一把玉琴,江漓只看了一眼便晓得此物绝非凡品。
“此琴名为霄风,琴身为梧桐神木所制。”顾锦知拉着江漓走到玉琴前,让他近距离欣赏宝物:“梧桐木本稀少,此木的来由更是有趣。在齐鲁一带的某座岛上,有着一片浑然天成的梧桐树林。无人打理无人培育,却是生机勃勃,遮阳参天。更有百鸟来朝,甚至神鸟凤凰栖息,日日盘旋林中不肯散去。那等奇观异象,齐鲁之地皆为之震撼,很快便上达天听,先帝龙颜大喜,认为是吉瑞之兆,将此孤岛命名为仙洲。不日打算御驾仙洲,亲自一览这旷世奇观。”
“不料,那日风雨交加,电闪雷鸣,整座仙洲被包裹在磅礴大雨中,仿佛要沉入海底一般。一道惊雷从空劈下,正中梧桐树林,引发了熊熊大火。明明暴雨倾盆,可火势却丝毫不减。总共烧了一天一夜,当风停雨歇之后,岛民渡船前去一看……”顾锦知语气顿了顿,伸手抚上了那把霄风:“原本美若仙境的小岛,一夜之间化为了一片废墟,枯木焦土,寸草不生。只有它,唯一一棵神木,挨过了风雷洗礼,躲过了天神收割,它虽身处火海,却并未枯萎。”
“人人都说,仙洲是天庭的一角不小心坠落到了凡间。而那一场毁灭式的大火,是上天前来将它收走了。至于这唯一的落网之鱼,自然被世人奉若神物,被有心人收藏保护,辗转百回,又被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制作成了一把古琴。”
顾锦知喃喃说着,余光瞥见目光幽幽注视着古琴出神的江漓,继续说道:“而这作为琴弦的蚕丝,乃是云南某处一个专门以养蚕闻名的村落中出产。那里的冰蚕皆为极品,“霄风”所用之冰蚕,正是那的村长亲自培育的冰蚕蚕王所吐。”
暖阳照耀在琴身之上,晶莹剔透的蚕丝发出淡淡的银光。
“如此稀世珍宝,上天入地仅此一个。”顾锦知唇边溢出笑意,眸光柔情似水:“小漓儿若喜欢,我把它送与你可好?”
“传世名琴霄风,天下但凡喜好音律之人无不向往。传闻,此琴天铸,琴音具有仙灵,震神摄魂。可引百鸟来朝,可使万物垂泪,可令枯木逢春。”江漓望着玉琴,情不自禁的展眉一笑。突然,他意识到什么不对,面上罕见的露出诧异之色:“殿下刚说什么?”
善音律之人喜爱乐器,江漓能被霄风吸引住也是自然,只不过看他双目炯炯有神的盯着霄风看,竟没注意到自己说了什么,这让顾锦知觉得他真有点可爱,忍俊不禁,干脆笑的更深了。
“本王说,要将这把霄风送与你,这传世名琴,今后就是你的了。”
江漓怔怔的望着他,好像没反应过来。
虽然江漓依旧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可顾锦知感觉得出来,他内心对霄风必然是欢喜的。想到这里,顾锦知心中也美滋滋起来。像江漓这般孤傲清冷,超尘脱俗之人,只怕放眼天下,根本找不到几样能博他一笑的东西。任多少金银玉器,珍珠玛瑙,对他来说不过是些俗物,再罕见再珍稀的异宝,他只怕都不会多看一眼,更别提心生青睐了。
可见他寻遍四海,费尽心思得到这把霄风,算是投其所好对了。
“殿下是在开玩笑吧。”却不料,江漓表情清淡如水,眸中更是没有丝毫的喜悦之色,永远平淡,永远波澜不惊。
顾锦知面上笑容一僵,顿时有些急了:“本王才不是开玩笑,小漓儿难道不信?那我现在就命人将霄风打包,送到湘雪阁去。”
顾锦知作势就要叫人,江漓忙拦住他道:“殿下,这等无价之宝送给我,只怕有些暴殄天物了。”
顾锦知的脸色比方才又难看了一分:“又胡说。霄风到了你的手里才是物尽其用,流落在外才是暴殄天物。宝剑配英雄,既是乐器,自当配与好的乐师。”
“殿下能觅得此宝,必然不易。”艳阳柔光,霜色的锦衣映照着江漓的面容更加白皙清明:“真舍得赠与我?”
这话触及了顾锦知心中柔软,想也不想,急着说道:“只要小漓儿喜欢,一把玉琴又算得了什么,本王把自己给你都行。”
江漓眼底波光悠悠转动:“殿下又在说笑。”
“本王是认真的。小漓儿喜欢什么尽管说,本王都给你弄来。”顾锦知的豪言阔语充满真诚,大有一种江漓点头,他立马带人出发去找,说到做到的架势。
作者有话要说:
《望海潮·东南形胜》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
第17章 睡呆
“本王送你的,不许不收。”顾锦知怕江漓再说些推脱的话,索性将这个话题截止,强迫江漓必须收。
就在这时,郁台低头进来,“殿下,服用药膳的时辰到了,周大夫让您趁热服下,不可耽误时辰。”
顾锦知点头,朝江漓说道:“那本王先离开一会儿,你在府中可随意行走,哪里都去得。”
江漓对顾锦知行了一礼,目送着顾锦知离开,临走前却把郁台留了下来,负责随侍在江漓身边。
“新雨楼不仅冬暖夏凉,还是个观赏月色的绝佳地点。”郁台笑脸迎人:“到了晚上,这里可以很好地欣赏到华美月色,更有满天星斗。江公子若今夜无事,可在王府中小住一晚,顺便来新雨楼小坐。除了明月繁星,凌晨时分的日出也是极美。新雨楼的位置幽静,左侧靠近莲池水榭,清爽宜人。右侧直通园林,后方穿过一抄手游廊便是王爷寝殿。新雨楼是极好的,江公子若喜欢尽可常来,还有就是……”
果然是有其主必有其奴才。
江漓走出新雨楼,顺着假山绕到了莲花池塘。郁台也不知是发自内心的还是提前得到了顾锦知的某种嘱托,一路上都在跟江漓说王府的好,甚至话里话外试探着江漓有没有留下小住一晚的意思。
池塘的水清澈见底,微风轻拂,泛起碧波荡漾。已入深秋,池中莲花早已败落,红白黑三色鲤鱼倒是生龙活虎,在偌大的池塘中游来游去,偶尔相互争抢碰撞,溅起飞珠滚玉一般的小小水花。
江漓站在池上廊桥内,正看鱼儿嬉戏,突然听远处花园里传来一阵骚动,从月季花丛中竟钻出一个女孩。看模样大约八九岁,衣着华贵,头戴七星琉璃步摇,双腕配碧霞翡翠玉镯:眉清目秀,容色俏丽,一张娃娃脸生的很是可爱。
细细一看,隐约觉得这女孩的眉眼间与顾锦知有几分相像,只不过她透出的是柔婉俏皮,而顾锦知更为英挺冷峻。只见那女孩从花丛内挤身出来,精致的淡粉色衣裙挂了一身泥,她却好像并不在意,随手拍了拍裙身,踮着脚尖往前走,一边走还一边喊:“花生,花生……”
看她不凡的衣着和在王府中随意穿行呼喊的行为,想来必是出身不凡的哪位皇亲,再根据年龄推算,江漓心中已猜出个八九不离十。
那女孩走着走着就瞧见廊桥中站着的人,她抱着过去问问的心态提着裙子,几步跨上石阶:“你们两个,有瞧见……”
女孩落目到江漓身上,当场一怔,随即就控制不住自己“哇”的大叫一声,两只眼睛闪闪发光,好像瞧见了什么稀世珍宝:“这位姐姐,你生的好美啊!”
江漓:“……”
郁台差点被自己的唾沫噎死,一时间竟不知该先行礼还是该先解释一下江漓的性别。这时,后方跟着的奴仆也陆陆续续赶来了,领头的是个身着便服的太监,瞧见女孩一身泥泞的模样吓得脸都青了,慌慌张张的跑过去道:“哎呦我的小祖宗哟,您可得保重玉体啊,这要是伤了碰了的,太后娘娘不得剥了奴才的皮啊!”
女孩不以为然的眨眨大眼睛,笑呵呵的安慰道:“有本宫在,母后不会对你们怎样的,放心放心。”
江漓心中已经明了,便朝那女孩躬身道:“草民见过长公主殿下。”
“咦?”安平长公主狐疑的眨眨眼睛,再眨眨眼睛。这嗓音清润温雅却并不女气,长公主顿时张大樱桃小嘴,一副诚惶诚恐的表情道:“真是失礼,原来你是男子,是本宫眼拙了,勿怪勿怪。”
明明贵为长公主,却丝毫没有架子。平易近人,谦和有礼,这点倒是跟顾锦知像极了。也难怪,毕竟她是顾锦知的同胞亲妹,近朱者赤,从小受顾锦知的熏陶,也就不奇怪了。
郁台忙上前一步为安平长公主做介绍:“这位是江漓江公子,是殿下邀请来府上的贵客。”
“江漓?”安平长公主眼含惊奇,恍然大悟:“原来你就是我王兄经常提起的那个江公子,他说你弹得一手好琴,且霞姿月韵,气若穆如清风,心如冰壶秋月。王兄说的甚是欢喜,倒是让本宫大为好奇,今日得见,公子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王兄非但所言不虚,反而说少了呢。”
江漓对这天真烂漫的童颜展露淡淡一笑:“承蒙长公主谬赞,草民愧不敢当。”
“连王兄都免了你自称草民,到我这个当妹妹的面前也不必草民来草民去的了。”安平长公主说完这话,垫着脚尖朝四周望了望:“江公子可看见花生了?那是一只有着彩色羽毛的鹦鹉。”
江漓:“未曾见过。”
安平长公主漂亮的大眼睛里露出失望的颜色:“诶,那鸟儿有灵性的很。我本想送与王兄,他整天待在府里,有这么一只鹦鹉给他解解闷也好。”
江漓听得这话,不由得出言安慰道:“若是长公主从小养的,必不会飞远。”
“巧了,还真不是自小养的。”安平长公主泄气的耸耸肩膀:“它呢,是突然飞到皇宫里。见它长得漂亮,宫女就把它捉了送我开心。我见它翅膀染血,怕是有伤在身,便细心照顾,一晃就是三年。”
江漓望去悠悠蓝天,轻语道:“三年时光,若真是有灵性的鸟儿,必已认你为主。长公主莫急,它会回来的。”
话音刚落,只见远处茂密的树林里闪过一个缤纷的身影,安平长公主眼神凌厉,瞬间瞧见那是落在枝头上梳理毛发的花生,当场大叫道:“在那儿!”
宫女太监反应极快,立马张罗着人手拿捕蝶网去捉。安平长公主也站不住了,急着朝手下吩咐:“轻点轻点,千万别伤了它!”
宫女太监手忙脚乱,既要防止鹦鹉再飞,又要保证不伤及鹦鹉一根羽毛,忙得满头大汗人仰马翻不说,鹦鹉都在林间飞了个来回了。等它重新落回枝头仰望蓝天祥云之时,对百丈之下的宫女太监露出王之鄙视脸。再扭过头之时,目光落去廊桥,鹦鹉却猛地一怔,它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儿,骤然展翅高飞,笔直冲入廊桥。
“回来啦!”安平长公主兴奋不已,作势要伸手去接。不料那鹦鹉竟从她身边穿越而过,直直的飞到后方江漓面前,在众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鹦鹉双爪轻盈盈的落在江漓肩头,满脸的惬意。
郁台:“……”
安平长公主:“……”
这,连鹦鹉也看脸?倾倒在江漓的盛世美颜下了?
“它是花生?”全场最镇定的当属江漓了,他伸手将鹦鹉从肩头取下,捧在手中瞧了几眼这浑身彩羽,精神活泼的鹦鹉鸟。
长公主有点懵:“是啊,没想到它……居然跟江公子这么亲。它明明很高傲的,连皇兄逗它它都不理。”
鹦鹉在江漓如玉的掌心蹦蹦跳跳,异常欢喜,偶尔忽闪忽闪翅膀,却并不是要飞走,反而像是在跟江漓打招呼一般。蓦地,它张大嘴巴,吐出既熟悉又陌生的话:“公子又被打啦,老爷又生气啦。”
江漓柔若羽翼的眸光瞬间凝固。面色如霜,眸中闪烁着既震惊又惶恐的暗光。他不顾周遭诧异的视线,一手握着鹦鹉,一手去抬高它的小脑袋,看见了脖颈下那罕见的粉白黑三色掺杂的羽毛。
江漓心中暗惊:“你是睡呆?”
鹦鹉好似听懂了什么,一边忽闪着翅膀一边高声叫道:“公子,公子……”
真的是它!
年幼之时,由娘家表兄丁左送来的稀罕玩意,一只聪明伶俐的鹦鹉,学舌很快,有灵性,特亲人。然而,小小的江家公子啥也没感觉到。这玩意根本就是吃了睡睡了吃,再不然就是发呆,怎么逗它都不理人,不是故作高冷,那就绝对是个脑残。
“爱吃爱睡爱发呆,那就叫睡呆好了。”小公子赌气赐了个更脑残的名。
为此,睡呆为了报复,开始好的不学就学坏的,哪壶不开提哪壶。
公子又被打啦,老爷又生气啦。
公子闯祸啦,老爷快来。
公子是睡呆,公子睡,公子呆。
至此,江家公子每天又有了新的事可做——吃饭睡觉揍睡呆!
整个江府,百来亩地,庞大规模堪比亲王府,前院后院到处窜,上天下地抓睡呆。若是一般的丫鬟奴仆也就罢了,哪怕是从小立志当将军但实力不咋地的丁左也好,只要睡呆展翅高飞,这群渺小的人类只能仰脖干看着。可偏偏是那个宛如窜天猴一般的江家小公子,一阵风似的就能跟睡呆在空中看齐,再一阵风似的,睡呆已经落入人家魔掌了。
回忆如潮水滚滚而来,江家灭门,鸡犬不留,没想到这只让他又爱又恨的死鸟居然逃出生天了。明明是禽类一只,可如今得见,居然有种患难与共的悲伤之情涌上心头。
“锦婳。”突然传来的声音打断了江漓的回忆,他转头看去莲池畔,原来是顾锦知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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