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系反派被坑日常 - 分卷阅读10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牢记备用网站
    看得出来晨晨跟他的关系很要好。

    然而他们现在还不知道这个林牧是他们未来的媳妇儿……

    日子一晃,吾罄已经七十岁了。

    他昏睡的时间越来越长,好在晨晨已经长大了,他也不需要太担心些什么。

    倒是方谷,他经常跟吾罄念着以前发生的事情,后来念着念着,两个人就一起靠在摇椅上,晒着温暖的阳光安静入睡。

    有时候,吾罄会看着方谷苍老的容颜和满头的白发笑起来。

    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能跟这个人白头偕老。

    这是个美好的愿望,然而现在却实现了。

    耳边似乎响起了那熟悉的调子,“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吾罄的眼角长满了带着幸福的鱼尾纹,他轻轻哼唱着:“一路上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在摇椅上慢慢聊……”

    方谷缓慢地睁开眼睛,那双开始近日开始浑浊的眼睛里带着浅浅的笑意。

    “老头子,唱什么呢?”

    吾罄懒懒应道:“没什么,唱幸福呢。”

    方谷慢慢笑了,脸上的皱纹愈发深了。

    “我有时候啊,真怕你睡着睡着就把我给忘了。”方谷慢慢说道。

    “我忘了谁都不会忘了你。”吾罄轻声说道。

    “那要是我忘了你呢?”方谷问道。

    “那我就打你,把你打得重新记起来我为止。”吾罄淡淡道。

    “你才不会呢,你舍不得。”方谷浅浅笑道。

    对啊,他太明白他了,怎么可能舍得打他呢?

    他们一起走过了这么多风风雨雨,那份珍贵的感情在岁月的洗礼中变得更加纯粹,不是亲情,是永远的爱情。

    吾罄抚摸着无名指上的戒指,忽然想起那些年方谷任性地带着他去国外,说是要旅游,没想到竟然一声不吭的求了婚,然后跟他在那个国家结了婚。

    能够花这番心思给吾罄一个惊喜,真的是很让吾罄感动了。

    他不知道方谷为了这个惊喜准备了多久,应该很久很久。

    在这段漫长的岁月中,吾罄终于有可以好好回忆的美好时光了。

    他慢慢闭上眼睛,爱你,不是说说而已,而是像现在这样,即使经历了岁月,也依旧能像从前一样。

    以前吾罄不懂爱,是这个人让他明白爱这种东西是什么。

    方谷去世的时候,吾罄已经很苍老了。

    他看着方谷因为病痛在床上倍受折磨,心像是被刀子割了似得。

    舍不得方谷离开他,只感觉这一生太过短暂,所以无论如何都想时时刻刻跟他待在一起,但有些事情总是要发生的,有些人也终究要离开。

    半个月后,方谷躺在病床上瘦的不成人形,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临走之前他还在握着吾罄的手,就在那天夜里,方谷很有精神的跟吾罄说了很多很多话,可是吾罄听到一半就撑不住睡着了,

    在温柔的月色中,方谷的目光更加温柔,他轻声地说道:“亲爱的,我走了以后你千万不要伤心,我爱你。”

    他知道自己熬不过这个晚上了,所以他一直忍着病痛多看吾罄几眼。

    哪怕仅仅只是多看一眼。

    翌日清晨,方谷安详地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

    吾罄的心空了一大块,他看着晨晨把方谷厚葬,然后跪在他的坟前哭泣。

    不知怎么的,吾罄的眼前一下子就模糊了。

    又过了两年,吾罄这幅身体终于也无法熬下去了。

    他死的时候是自然老死,去世之前吾罄就多次跟晨晨说过一定要把他们两个人葬在一起。

    就算不能一起死,也要一同躺在冰冷的地下。

    这一生,能遇见你真的好幸运。

    第一百七十三章 方谷篇番外

    方谷篇番外

    我是个弃儿,据说是我那两个爸爸用尽办法找尽人脉,才把我从警察叔叔手里给领回来的。

    在我还没记事的时候,他们俩就又是当妈又是当爸地照顾我。

    也不知道他们脑子里是怎么想的,竟然把体格这么弱的我给收养了,也不害怕我没撑过去夭折了。

    不过拖他们精心照料的福,我没夭折,反而越长越健康。

    从我懂事的时候起,我好奇过为什么我没有妈妈,只有两个爸爸。

    后来我才慢慢明白,原来他们两个人是相爱的。

    我并没有排斥这种关系,因为我知道不管他们是怎么样的人,他们都是我的爸爸,将我从生死边缘救回来的爸爸。

    都说血浓于水,但是这两个人没有血缘关系的爸爸,却是比亲生爸爸都要重要。

    我知道爸爸们的感情很深,那是我曾经所理解不了的。

    因为当时的我并不懂得爱情,他们那种爱情令我艳羡。

    印象里最深的一次是陈爸爸在厨房里准备烧开水,但方爸爸一边慌慌张张地让他不要动厨房里的东西,一边目光宠溺地说道:“这些小事我来就行了,你又不会。”

    吾罄无奈地说道:“生病的人是你,又不是我,再说了,只是烧壶水罢了。”

    方谷伸出食指轻轻点了点吾罄的鼻尖,淡笑着说道:“你这么笨手笨脚的,我怕烫着你。”

    站在饮水机前接水的我被强行喂了一大口狗粮,虽然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是足矣说明他们之间的感情有多么好。

    踏入青春期之后,我对感情这方面的事情十分迷茫,我身边的同学们大部分都是抱着玩玩的心态去跟人谈恋爱的。

    新鲜感一过,就提不起来兴趣了。

    也有一些在一起时间长的人,但是他们都是在长久的接触中发现了对方身上的缺点,从而产生矛盾,甚至互相厌恶,到最后纠缠不休,彻底走到感情的尽头。

    说他们没有喜欢过对方吗?其实也不尽然,但是他们最后无不一是分开的结果。

    因为长相的缘故,在学校的时候也有过不少女孩子给我写过情书,但是我看着她们那一双双带着倾慕眼神的漂亮眼睛,我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只是淡淡对她们说一句“对不起,我不喜欢你”,我确实是不喜欢她们,如果我要是真正喜欢一个人,怎么可能等她先来表白呢?

    那个时候的我,还不知道自己在今后会遇见一个一举一动都牵挂着我的心脏的人。

    我只是日复一日的被家中的两个爸爸喂狗粮,看他们像是刚在一起的小情侣,又像是过了好几辈子似得在一起生活。

    说实话,真的很羡慕,也很扎心。

    我总是想,我喜欢的那个人他到底在哪儿呢?

    他怎么走的那么慢,我都等急了,他还是不肯出现。

    后来,我终于找到他了。

    我们俩之间的故事只能用我把你当兄弟你却想睡我来描述,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只记得从林牧跟一个又漂亮又是学霸的学姐开始越走越近开始。

    以前不觉得有什么,因为林牧跟他一样,总是拒绝女孩子们的情书。

    现在,忽然冒出来了一个比他更优秀的女孩,不知道怎么了,我心里的嫉妒就开始疯狂滋长,像是杂草一样很快就将我的理智拖入到深渊。

    我纠结了一段时间,看着他们的关系越来越好。

    就开始吃醋了。

    没错,是真的吃醋。

    醋意很大,大的林牧都嗅到了。

    于是在某天下晚自习后,我把林牧截在男卫生间门口,一个帅气的壁咚就把人给圈在怀里了。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