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同人)李寻欢与阿飞 - 分卷阅读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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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喜欢诗音,是你让我忘记她,这次我和诗音重逢,我内心再没像以前那样,竟然十分平静。我不能不救表妹,只能与你同死。”

    阿飞听傻了。

    脸上保持着呆呆的表情,平常反应很快的飞剑客,这一刻怎么都反应不过来,思维不运转,脑子发木。

    李寻欢说得口干舌燥,不耐烦起来,走过去,在阿飞的唇上又吻了一下,蜻蜓点水般,轻轻的,柔柔的,吻过之后,白皙双手捧着阿飞脸颊,用前所未有的温柔语气道:

    “这回我说的,够不够清楚?”

    李寻欢看阿飞不说话,又道:“你到底明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他捧着阿飞的脸,左右摇晃一下。

    “你不会傻了吧?”

    阿飞总算有了反应,他从床上一跃而起,双手搂住李寻欢的肩膀,突然吻住李寻欢的唇。他凶猛地、恶狠狠地去吻他,与其说是吻,不如说是咬,他伸出舌头在李寻欢嘴巴里肆虐,完全没有章法地吸吮,吸得李寻欢都痛了。

    他把李寻欢的上唇和下唇死死裹住,大力碾磨,那股子凶狠的劲头就像一头饿了三天的狼在享用猎物。

    很快李寻欢的唇就被他弄得红肿不堪。

    李寻欢并没有退缩推拒,他闭上眼,双手抓住阿飞的衣襟,承受着阿飞狂野的热烈的情感,这情感几乎要把他烧成灰烬。

    接着李寻欢的下唇被咬出了血,阿飞尝到铁锈的味道,才从狂喜里清醒一点。抬起头望着李寻欢,见李寻欢没有不悦的神色,又忍不住去吻他的鼻子,他的眉毛,他的眼睫毛,他的耳垂……

    最后阿飞把李寻欢唇上的血舔净,轻轻地啄了几口,这才停下。

    阿飞大口喘气,脸上红通通的,心跳得快要蹦出胸膛。

    李寻欢伸出舌头舔了舔被咬破的地方,阿飞见状眼眸一沉,又想去吻他了。

    想吻便吻,他再也不想压抑自己,拉过李寻欢的手,把他搂进怀里,又吻了上去。

    这次他记得李寻欢的嘴唇破了,没有吻太长时间,他毕竟舍不得让他疼,他这回停下之后,为了防止自己再去吻他,只好与他离开一点距离。

    “我莫不是在做梦。”

    阿飞的眼睛很红,脸上仍然一片狂喜痴迷之色。

    “我才真在做梦。”李寻欢苦笑道。

    自从重生以来,他都觉得恍如梦中。

    “如果这是梦,就让我在梦中死去吧。”

    一滴泪从阿飞的眼眶里涌出。

    李寻欢用大拇指擦去他的泪,右手放在他脸颊上摩擦。

    “好,我们一起。”

    阿飞覆上李寻欢的手,不许他的手离开自己脸颊,晃动脑袋蹭着他的手,像小狗一样。

    他们之间,还从来没有这样过,他们都觉得如果时光能就此停止该多好,这一刻彼此心意相通,便是立刻死了也无怨无悔。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轰——!”地一声响,地面猛烈晃了一下,无数尘土从房顶上簌簌而下,他们抬头看向对方,从对方的眼睛看到一个事实:

    地牢要塌了……

    ☆、第 42 章

    龙啸云带着上百江湖好手紧赶慢赶,总算赶到。他将手下人一分为二,一部分人去金钱帮总舵捣乱,暂时缠住上官金虹,一部分人跟着自己来到地牢外,解救林诗音。

    他们很快找到林诗音,林诗音侧身坐在草地上,衣衫满是灰土,脸脏手也脏,双目通红,犹有泪痕,神情恍惚,整个人呈现出一种与以往绝不相同的姿态。

    她以往住的是亭台楼阁,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出入必有车马,随行皆有仆役,龙啸云衣食住行都给她最好的,没有亏待她,她活到这把年纪,还是第一次受这些苦。

    她早先是李园的表小姐,后来是兴云庄的龙夫人,她看似处于江湖之中,实际上并没有闯荡过江湖,更不明白什么叫做江湖。

    她的生活里有诗有画,有山有水,有风月有闲情,没有江湖险恶,没有人情冷暖,没有世态炎凉,她的人生少了些苦难磨炼,以至于她长成了一株美丽盛放的紫罗兰,需要人精心呵护,而不是寒冬里的青松,无惧风霜雨雪。

    这一次的经历,让她明白了什么。

    李寻欢走后,她一个人坐在草地上痴痴地想了许多,她想到如果当年李寻欢也这样勇气十足,不管不顾,或者自己有勇气一点,放下面子与骄傲,是不是她早就嫁给了表哥?

    她明明那么爱他,为什么不肯说清楚?她为什么不肯跟李寻欢说,如果你不要我,我虽生犹死?如果她像这个叫做阿飞的少年一样,敢用性命做赌注,是不是就能得到李寻欢?

    因为她怕,怕被拒绝,怕被羞辱,说到底,还是自己的自尊更重要。

    她觉得被伤害,觉得都是李寻欢的错,她嫁给龙啸云,她要让李寻欢为此痛苦一辈子,现在看来,李寻欢并没有一味痛苦,而是从当初的错误中成长了,变得更加成熟,那她呢?

    她这些年到底在干什么?

    她当初心里还有李寻欢,就嫁给龙啸云,这样做对龙啸云是否公平?

    十年来,她惦记着李寻欢,龙啸云不是看不出,却从来没有怪过她,她只给他生了一个孩子,龙啸云也没想过纳妾,没有一星半点对不起她。龙啸云也是堂堂男儿,如果龙啸云不够好,她也不会同意婚事,她自己做出的决定,自己不能承担后果,她把责任推在李寻欢身上,沉浸在痛苦中,冷落龙啸云,甚至连他们唯一的儿子都懒得去管。种种一切,难道她就没有错吗?

    我错了。

    原来我一直都错了。

    大错特错!

    林诗音内心的声音喊得声嘶力竭。

    我第一错在离开李寻欢。

    我当初无论如何,哪怕是死,也不应该离开他!

    第二错在嫁给龙啸云后心里还有李寻欢。

    我既然离开了李寻欢,就不应该再想他!

    我既对不起李寻欢,又对不起龙啸云。这两个人,实在都是很好的人,错的是我,而不是他们。

    李寻欢说得对,痛苦确实来源于不知足,似乎人总是向往渴求不能拥有的东西,但凡未得到,总是最好,但凡已拥有,总是不好。

    她拥有了龙啸云,所以李寻欢就变成最好,她又何曾放下成见真正睁开双眼好好看一看龙啸云?单凭龙啸云这些年明知妻子心里有他人,仍然对妻子一如既往,就可以算作一个难得的好丈夫,换了第二个男人,都不会像龙啸云对林诗音那样百依百顺呵护备至。

    她跟表哥有多年青梅竹马情分,跟龙啸云有十年夫妻情,十年的岁月,就算一块石头也该被焐热,她怪龙啸云嫉妒李寻欢,觉得龙啸云格局太小,不够磊落大气,却忘记作为一个丈夫恨妻子的心上人是难免的,她这块顽石,是不是也应该点一点头?

    龙啸云也许文才比不上李寻欢,武功比不上李寻欢,只有一样,他对林诗音的爱是不输给任何人的!

    林诗音就这样坐在那想啊想啊,想到心都痛了,泪水潸潸而下,不知这眼泪是为谁而流,是为李寻欢生死未卜而流?是为自己失去了曾经最爱的人而流?还是为这些年可怜的可笑的同时也可敬的龙啸云而流?

    天黑了,太阳完全沉到山的那边,黑幕遮住天空,四周一片死寂,远处传来呼唤林诗音的声音。

    林诗音擦干眼泪,扭头见到一群人打着火把摸了过来。

    在龙啸云看见她之前,她先看见了龙啸云。

    她看见龙啸云带着一群江湖人士从远处的山峦间冒出头,身穿白色锦缎,头戴发冠,腰缠玉带,身材雄壮,面目粗豪,眉眼间有说不出的英武,跟身边人说话的样子还是那么神气,一如当年。

    他平常很注重仪表,衣服一定纤尘不染,发冠一定戴得端端正正,鞋子一定擦得干干净净,如今他几天几夜不眠不休赶来,风尘仆仆,哪里顾得了仪表。他心急火燎、忙忙慌慌地乱跑,看上去像丢失骨头的狗,又着急又沮丧。

    原来他那么心我?

    他本来就关心我,是我把关心当成理所当然了。

    有人向龙啸云报告林诗音所在,龙啸云先是愣住,接着脸上露出狂喜之色,拔足飞奔,跑得太快在半路上摔了一跤,急忙爬起来继续跑过去,嘴里大喊着:“诗音——”、“诗音——”……

    他跑过来的样子傻乎乎的,满头大汗,手舞足蹈,就像初相识那年,每一次从外面跑进林诗音居住的小楼里一样。

    过去的龙啸云与眼前的龙啸云重合,林诗音仿佛看见一个高高大大的年轻人一边大笑着,一边向她走来,穿过时光的重重迷雾,一张英气十足的灿烂笑脸出现在她眼前。

    原来他竟是这般爱我。

    他本来就爱我,是我有恃无恐,身在福中不知福。

    龙啸云总算跑到林诗音近前,气喘吁吁地停下,山风吹乱他的头发,几根白发再也藏不住,在风中摇晃,那一抹白反射着火光,刺痛林诗音的心。

    原来,原来他也老了啊。

    是啊,怎会不老,自己跟他都成亲十年啦,还当小孩子过家家么?时光不等人,正所谓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夫君——!”林诗音叫了一声。

    龙啸云“噗通”一下又摔了,比上一次摔跤更快地爬起来,脸上一副不敢置信之色,“你叫我什么?”

    林诗音不禁被逗笑,刚展颜复又一叹,只不过叫一声夫君,他便如此,可见以往他受了多少委屈,自己以后一定要对他好。“你过来扶我起来,我脚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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