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同人)李寻欢与阿飞 - 分卷阅读25
它大难不死,很快顺着粗壮的树干爬到树梢,吐出一条丝,用蛛脚挂在树枝上,随后下来,爬到另一个树枝上,把蛛丝挂在这条树枝上,这样翻来覆去几次之后,李寻欢看出来了:它在重新织网。
它失去了它的网,它一点也不气馁,网坏了,那就再织一张吧。
就这样。
就这样简单吗?
阿飞走了,那就再把他追回来吧。
李寻欢被自己的想法惊住。
他知道阿飞两年后十八岁时会入关,他如果在上辈子相遇地点等他,必会重逢。
就这么简单吗?
就这么简单。
为什么不试一试?
也许最后他们的结局不好,但无论如何都应该去尝试,难道因为担忧那些没发生的事,就不肯去把握现在吗?有些事不去做,永远不知道结局,做了至少还有一半成功可能,不做就一点可能都没有。
李寻欢忽然觉得一股气直冲头顶,好像天下何处皆可去得,天下何人皆可战得,一股纵横天下的豪情壮志猛然涌起,让他恨不得大声长啸才能抒发胸臆。
李寻欢摸出飞刀,右手一翻,刀刃发出雪白刀光,照亮了黑暗萎靡的人世间。
不怕,去做,不叫勇敢;怕,还去做,才叫勇敢。
如果有人因断袖讥讽侮辱阿飞……
那我倒要看看谁敢?
难道这个江湖,离开了一段时日,它就不姓李了么?
这辈子,上辈子,我李寻欢想做的事,还没有做不成的!
李寻欢看着手里的飞刀,眼神变得锐利而坚定。
阿飞,你等着我。
那一刹那,雨后蛰伏的太阳终于冲破云层,射出万丈光芒。李寻欢一身白衣似雪,站在群山脚下,残梅之旁,右手握刀,肃然挺立。阳光给他全身镶嵌一道金边,他像一尊神祗,沧桑,孤寂,而又顶天立地。
☆、第二十四章
时光匆匆,转眼两年过去,关外小镇近来颇有些不平静,客栈生意也冷清了许多。
这一天中午,客栈掌柜拨着算盘算账,伙计又喝醉了,趴在桌上大睡不起,两桌客人正在吃饭,从外面忽然进来四个人。
这四人皆穿颜色艳丽的杏黄色长杉,虎背熊腰,矫健高大,齐刷刷走进客栈,客栈里立即安静下来。
四个人走向吃饭的客人,从怀中摸出黄铜铸成的制钱,在每个客人头上放了一枚,大家看着四人奇怪的举动,吓得大气都不敢喘一口,也无一人敢躲开。
诡异的安静,除了醉酒伙计的呼噜声,客栈里再无其他声音。
四人中的为首之人走向掌柜的,掌柜的吓得呆了,连逃跑都忘了,黄杉人将铜钱放在掌柜头顶,掌柜身体僵直,一动不敢动。
为首黄衫人道:“看你们这么识相,我们也不为难你们,只要每人交十两银子,便可取下头顶铜钱。”
掌柜哭丧一张脸道:“小店小本经营,哪里掏得出十两银子,求各位好汉高抬贵手,能不能宽限宽限。”说着话,掌柜的习惯性拱手作揖,没想到这动作一做,头顶的铜钱咕噜噜滚落下去,“当!”一声掉在地上。
掌柜的面无人色,其他人也一惊。
黄衫人皱眉道:“你不知道我们的规矩?”
掌柜结结巴巴说道:“知……知道……”
黄衫人道:“‘铜钱在头,人头在身;铜钱落地,人头落地’,既然知道,就不能坏了规矩。”黄衫人拔出腰刀,走向掌柜。
掌柜从柜台后冲出,嘴里喊着:“我跟你们拼了!”向着黄衫人直直冲撞过来。
黄衫人轻轻巧巧一闪,腰刀不停,仍然向掌柜砍去。
俩人离得极近,其他客人想救也来不及,眼看这一刀便要砍实,众人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电光火石间,一道白光射中腰刀,将腰刀带得飞起,插入墙壁中。
黄衫人虎口震裂,鲜血淋漓,连退几步,满脸不敢置信之色,震惊无比地望着脱手的腰刀——那腰刀上插着的,是一柄消失江湖多年的三寸长的飞刀。
四个黄衫人皆是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他们在客人中扫视一圈,目光落在被他们遗忘的看似毫不起眼的醉酒伙计身上。
那伙计穿着一件满是酒渍的旧衣,肩头搭了一块擦桌子毛巾,头发蓬乱,下颌处露出青青胡茬,许是感受到众人的注视,他从醉酒中醒来,将头缓缓抬起,微眯着眼睛,望了望对面。
只是一眼,四人便感到一股极其庞大的压力传来,从内心深处生出一股无处可逃之感,连发出声音都不能,似乎全身上下皆被对方所掌控。
这人的眼睛平静如深不可测的湖水,他的鬓边有白发,眼角略带皱纹,看上去没什么雄浑王霸之气,只有无尽的沧桑和憔悴。
他咳了一下,坐直身躯。
满堂鸦雀无声。
万众瞩目。
“金钱帮?”
他的声音不大不小,平平淡淡的语气,仿似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黄衫人躬身行礼,咽了口唾沫,费力地恭恭敬敬地开口:“阁下是……”
“想不到这一次金钱帮的势力居然发展到了关外。”这人眼中充满萧索,“关外已姓李,叫上官金虹不要来。”
四人互视一眼,眼露惊惧,此人直呼帮主姓名,对兵器谱排名第二的上官帮主毫无畏惧之心,愈发像那个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人物,如果真是那人,杀他们便如碾死一只蚂蚁般。
有一个名字曾经响彻天下,震东江湖,万众仰望,无人不知。
有一个名字曾经在江湖上留下隽永的传说。
有一个名字曾经令无数人只要一听到就会激动得哭泣。
有一个名字,消失了很多年,本以为没有人会再记得,却在此刻发现,原来每个人都记得清清楚楚,不敢片刻或忘。
那三个字呼之欲出,却没人敢说出口,似乎连叫一叫他的名字,都是一种亵渎。
为首黄衫人愣了片刻,不得不出声:“我们只是奉命行事,这次没有完成任务,金钱帮自会有其他人来,敢问阁下尊姓大名,我们回去也好有个交代。”
伙计慢慢站起,把肩头的擦桌毛巾放下,弹一弹衣角,走向四个黄衫人。
他走得不快,每一步都深深踏在四人心上,他的步履带着一种奇异的节奏,让人不由自主去看他,完全移不开视线。
随着他的接近,四个黄衫人开始后退。
他每前进一步,气势便加强一分,四人退无可退,站在门口。
为首黄衫人开始打哆嗦,小心翼翼地问:“阁下可是……咳,李大侠?”
客栈内众人皆望向伙计,掌柜的闻听此言,暗自疑惑:这伙计不是说自己姓沈吗?
伙计走到客人面前,将人们头上的铜钱一个个拿下来,摞成一摞放在饭桌上,似乎有些可惜这么好的铜钱用来干这个。他用食指和中指夹起最上面的一枚铜钱,手指一搓,铜钱变成铜粉,他松开手,看着纷纷掉落的铜粉,漫不经心地道:
“在下便是李寻欢。”
仿似晴天里响了个炸雷,“轰——”地一下,“李寻欢”三个字在四个黄衫人脑海中嗡嗡作响。
四人面色剧变,再不多说,夺门而逃,转瞬不见。
小李飞刀入关了!
李寻欢重出江湖!
这个让人震惊的消息如长了翅膀般,飞速传播到各处。
曾经的李园如今的兴云庄内,龙啸云独自一人坐在桌旁饮酒,眼睛里布满阴霾,嘴角紧紧抿着,低下头,凝视着桌上的酒杯。黄昏的阳光从窗棂透入,照得他的脸色阴晴不定。
许久,他拿起酒杯,慢慢喝了一口酒,手一用力,“啪!”,捏碎了酒杯。碎片刺入手掌,鲜血一滴滴砸在木桌上,龙啸云恍若未觉,抬起眼眸,望向远方,眼里的阴云越聚越多。太阳彻底沉入山的那边,满室黑暗,再无一丝一毫光明。
毫无疑问,他是冲我来的。
龙啸云暗地里咬了咬牙,我绝不能让他破坏我拥有的一切,为此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林诗音听完李家老仆人的话,停下绣花的动作,悲伤地望向老仆,心脏感到一阵阵针扎般刺痛。时隔多年,她本以为再想到这个人的时候不会痛了,此刻才知这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无论多久,只要她不死,就会痛的。
她已有夫有子,她明知自己不该再为不是丈夫也不是儿子的男人有任何情绪上的波动,可惜她根本无法办到。
他既然走了,为何还要回来?他既然消失了这么多年,为何不一直消失下去?他非要打碎她安宁平静的生活才开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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